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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要求,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我省扩招工作任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职成教〔2019〕143号)要求,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特制订2019年面向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030,浙江省招生代码0077;
第四条 办学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896号(1号校区)和杭州市西湖区花蒋路3号(2号校区);
第五条 学院网址:http://www.wxpoly.cn;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颁发学历证书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八条 招生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确保扩招(第二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学院分管招生的副院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相关系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院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高职扩招(第二阶段)的重大事宜。
(二)成立招生办公室。成员由教务处、相关职能部门和参与高职扩招的专业系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章程、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扩招工作。
(三)学院将成立高职扩招招生测试专家组。成员由相关专业负责人及校内外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考生性质,负责确定招生测试方式及测试内容,负责对考生进行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提供测试结果。
(四)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为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扩招全程监督,接受考生举报并负责查实。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收费标准和说明如下表所示: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年)
招生计划(人)
收费(元/人·年)
0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50
15800
02
酒店管理
3
50
12800
03
农产品流通与管理
3
50
12800
说明:本批次生源学生学院不安排住宿,走读期间食宿费用和来往交通费用自理。
第五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条 招生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法处分记录。
2.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力者。
3.已办理浙江省考试院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报名手续且进行确认的考生(包括退役士兵高职扩招考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高职扩招考生)。
第十一条 志愿填报
考生于10月8日至10月31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www.zjzs.net)填报。考生可填报2个学校志愿和服从学校调剂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六章 现场信息确认
第十二条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于2019年11月4日8:00-11:30到杭州市西湖区花蒋路3号(2号校区)图书馆大厅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复核确认、资格审查、缴费、摄像等手续。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高中段教育毕业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确认成功后领取准考证。
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考生所交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统一采用现场网络缴费,原则上不接受现金缴费,不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费恕不退还。
第七章 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三条 测试时间
职业适应性测试:2019年11月4日12:30—17:00
第十四条 组题方式
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第十五条 测试内容
1.测试内容: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要求: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盖有我院招生办公章的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测试方式:通过初审的考生均进入职业适应性测试环节,各专业成立若干个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评组,考评组至少由5个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报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根据制定的考评方法(另行制定)对考生进行面试。
5.各专业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评人员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情况独立分别评分。评分过程不作解释。
6.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全程实施监督。
第八章 录 取
第十六条 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的100%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时如果总分相同,按评委原始评分中按高分及个数依次排序。如专业一志愿未完成计划,从报考我院的其他专业超过计划数且服从调剂的生源随机调剂,承认专业一志愿成绩。院校二志愿和院校服从调剂生源承认院校一志愿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剩余招生计划的100%录取。
第十七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有不符合录取专业体检要求的,将按学籍有关管理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拟录取结果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录取通知。
第九章 人才培养
第十九条 学校将创新教学组织和考核评价,针对高职扩招(第二阶段)生源特点,制定相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与课程设计,教学模式等。
第二十条 本培养模式的高职扩招学生不能转入其他培养模式的专业学习。
第十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一条 高职百万扩招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要求,深化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多元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高职百万扩招招生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扩招工作顺利完成。参与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根据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规定: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或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三)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四条 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第二十五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电话:(0571)88984083(招生期间)
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571)87154000/87171816
传 真:(0571)87154000
E-mail:zswxxy@163.com
咨询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花蒋路3号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行政楼62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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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代码:13030 浙江省招生代码:0077